認同方案 / 反歧視方案 ( Affirmative Action (See Also Business Afflrmative Action) )

於1972年通過的平等機會法案,規範了所有公司必須採取反歧視的正面做法,以達到公司內部的人力結構,能正確反映出所處該社區的實際情況。在做法上,公司必須將其人力結構依部門及依工作等級,與實際相關就業市場的人力去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