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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IFRS合併財務報表實務班

─ 「所得稅會計」與「每股盈餘」(103年2月課程)

  臺灣於102年1月1日起正式啟用IFRS,合併報表之編製中關於所得稅費用之處理與每股盈餘(EPS)之規定,與以往規定有極大差異。 ◆課程效益: 1.正確處理商業會計之所得稅費用 2.配合兩稅合一於稅務申報之計算 3.EPS正確揭露

提供機構:

中華工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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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中小企業負責人 、高階主管 、中階主管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一般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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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asia-learning.com/cicr/article/detail/277219000


一、企業合併未攤銷差額之遞延所得稅

 

  1.可辦認資產 

  2.可辨認負債

  3.商譽       

  4.廉價購買利益
 

二、課稅損失遞延後期

  1.子公司合併前有虧損

   (1)子公司合併前已認所得稅抵減利益

   (2)子公司合併前未認所得稅抵減利益

  2.母公司合併前有虧損

   (1)母公司合併前已認所得稅抵減利益

   (2)母公司合併前未認所得稅抵減利益

 

三、子公司帳面金額與課稅基礎之差異

  1.股利所得為免稅

  2.股利所得為應稅

  3.股利所得部分免稅部分應稅

 

四、母子公司間交易未實現損益之所得稅處理

  1.順流交易 (1)存貨 (2)土地 (3)折舊性資產

  2.逆流交易 (1)存貨 (2)土地 (3)折舊性資產

 

五、合併損益表每股盈餘之計算

  1.基本每股盈餘

  2.稀釋每股盈餘

   (1)認股權

   (2)可轉換公司債

   (3)子公司潛在普通股可轉換為子公司之普通股

   (4)子公司潛在普通股可轉換為母公司之普通股

 

◆授予證明:缺席未達1/3者,由本院頒發「IFRS合併財務報表實務班 ─ 「所得稅會計」與「每股盈餘」」結業證明。



開課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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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現任:亞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實用稅務旬刊聘任講師 經歷: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約聘查核員、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講師、中央大學教授、輔仁大學教授、東海大學教授

>>詳細介紹

*請務必將下列資料填妥,資料送出後,開課單位將會主動與您聯繫。

我想知道本課程的企業包班內訓     


(重新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