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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生地、居所國不同時,對CRS帳戶辨識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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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個人出生所在國,通常即為個人戶籍所屬國,是故,個人在其戶籍所在國申報其稅賦,乃是一種常見的義務;但實際上,個人卻未必居住在其戶籍所屬國;在全球自由遷徙的當下,個人亦有可能居住在全球任何一個角落,因此,在哪國居住,就在哪國繳稅,也是一種必然的義務。

是故,當金融機構應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s:CRS)機制,進行帳戶持有人之稅務居民所在地(Jurisdiction of Residence for Tax Purposes;JRTP)辨識時,為了帳戶資訊得以分流正確、申報無誤,金融機構必須準確辨識帳戶持有者的稅務居民所在地,才能將非居住民的金融資訊,正確地回報給稅務機關。


一、以個人帳戶持有者而言
是故,當個人出生所在國、現行居住所在地一致的話,對非居住民之稅務居民所在國的分流,比較不會出現辨識上的分歧爭議;但如果個人帳戶持有者的出生國與居所不一致的話,金融機構則應該進一步確認,究竟該個人帳戶持有者的課稅國籍為何?

畢竟,該帳戶持有者的稅務居民身分較為多元;例如:一個出生在加拿大,卻長期居住在日本工作的個人,可能在兩國都有申報稅賦的義務。至於如何判斷出生國、居所地呢?指標包含:護照上的出生國資訊、聯繫方式(電話、手機、帳單寄送地址)所在國、約定轉帳之帳戶所在國....等。


二、消極非金融實體(Passive Non-financial entity;Passive NFE)控權人而言
消極非金融實體的帳戶辨識關鍵,乃採穿透原則(Look Through),以精確掌握控權人(Controlling Persons)個人資訊,並正確分流控權個人的稅務居民所在國,以作為回報非居住民帳戶資訊的依據。

而就消極非金融實體(Passive NFE)的持有帳戶法人辨識來說,主要乃在分流控權者個人的稅務居民所在地,以進行非居住民法人金融資訊的回報;由此可知,其法人帳戶辨識的圭臬與方針,幾乎可說與個人帳戶持有者一致。意即,當控權人個人的出生地與居所不一致時,金融機構更須審慎判斷其稅務居民所在國資訊,以利帳戶資訊的正確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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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翰鼎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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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27    出處:www.uniore.ur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