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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反避稅條款對境外公司OBU架構之影響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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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對象:經營者、高階主管、中階主管
適合部門:教育訓練、經營管理、行政總務、幕僚、財務、法務、稅務、稽核
實施方式:訓練課程、遠距教學
所需時間:2小時

2016年反避稅條款三讀之後,我國的反避稅制度已然完整建構,而我國的反避稅制度分為兩大項,一者為企業反避稅制度,一者為個人反避稅制度。其中,企業反避稅制度規範在所得稅法第43之1~之4當中,而個人反避稅制度則規範在所得稅法第43之4,以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之1內。

 
報名費:NTD2,500 /一人
僅須透過電腦瀏覽器,或智慧型手機即可直接參與。
若您對本議題有興趣,需要為您安排時間開課,請洽本司預約安排,
電話 (02) 8661-8603、電郵 
cr@unicorecpa.com
或請瀏覽 http://www.uniore.url.tw


一、台灣反避稅措施對企業投資架構的影響

(一)所得稅法43之1條:反非常規移轉訂價
(二)所得稅法43之2條:反資本弱化
(三)所得稅法43之3條:受控外國公司所得制度(法人CFC)
(四)所得稅法43之4條:實際管理處所認定收益

二、法人反避稅衝擊的自我檢視模式
(一)實際管理處所(PEM)的定義
(二)法人受控公司制度(CFC)的規範
(三)評估企業受反避稅影響的區塊

三、台灣反避稅措施對個人投資架構的影響
(一)所得稅法43之4條:實際管理處所認定收益
(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之1條:受控外國公司所得制度(個人CFC)

四、個人反避稅衝擊的自我檢視模式
(一)實際管理處所(PEM)的定義
(二)個人受控公司制度(CFC)的規範
(三)評估個人受反避稅影響的區塊

五、反避稅與共同申報準則(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一)何謂CRS機制?
(二)CRS機制對境外公司與OBU操作的影響
(三)CRS與反避稅條款之間的關係
(四)積極非金融機構辨識、實際管理處所(PEM)查核的關係
(五)消極非金融機構與控權人辨識、受控外國公司制度(CFC)查核的關係

六、反避稅與經濟實質法(ESa;Economic Substance Act)
(一)何謂經濟實質法?
(二)經濟實質測試的規範與認定
(三)經濟實質測試的排除對象
(四)反避稅制度與經濟實質法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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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境外公司設立、租稅規劃領域有著豐富顧問諮詢和境外公司設立經驗,專業服務範疇與客戶群,含跨台灣、中國、香港、美國、加拿大、紐澳、南非與歐洲...等處,境外公司諮詢與規劃經驗豐富。本公司除協助客戶合法諮詢境外公司規劃、辦理境外公司設立外,也定期舉辦相關教育 ...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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